A5站长网(m.sfpenrealtor.com)12月31日消息,本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对征求意见稿做了官方解读。
是否对P2P行业设立准入门槛,一直是业内关心的问题。办法明确,网贷业务的监管重点在于业务基本规则的制定完善,而非机构和业务的准入审批。
作为一种新型网络借贷模式,中国P2P行业一直保持高速发展。截至2015年11月底,正常运营平台2612家,行业贷款余额4005亿元,投资人数超过300万人。但中国P2P高速发展的重要动因在于“金融脱媒”,P2P以“监管套利”的方式,从事类似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并因此获得了较高的利润,蕴含风险更加复杂,“罗生门”层出不穷。
此前,由于P2P行业迅猛发展但良莠不齐,加之监管细则始终未能出台,一些金融业界人士戏称P2P为无门槛、无监管、无资质要求的“三无”行业。这一尴尬现状一方面使得投资人难以分辨真正的创新性平台和伪创新、真欺诈的企业,发生了众多跑路事件,给投资人带来了巨大伤害。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因整个行业的信誉受损而受到牵连。今后,不少“三无”平台将被洗牌出局。
面对平台的高频繁跑路,新发布的《办法》明确指出,P2P平台是信息中介,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办法》也明确为P2P行业创新划出红线,禁止P2P信息中介机构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并严格禁止P2P平台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信托产品或股票市场配资、股权众筹等业务。
对于P2P的定位,征求意见稿开宗明义就进行了界定,即必须坚持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不许搞资金池,不许搞自融。“前期出现的很多P2P跑路现象,就跟搞资金池和自融有关,这一规定有助于减少此类现象。”业内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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