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商标的持有人往往有一个疑惑,就是都听说组合商标使用起来需要比较规范,但具体应该怎么做才能符合规定呢?
对于组合商标如果在实际使用时,只使用了其中一部分内容,那么其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就有明显差别,相当于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标志,这就属于不规范使用啦。
除此之外,如果将该标志使用在同种商品上,同时加注注册商标的®标志,则违法商标法的规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也就是说,一件组合商标只能加一个®标志。
与组合商标相反的就是商标“分开注册,组合使用”了,这也是目前大多数人的选择,因为这种方式虽然花费会增加,但是在使用上更加的灵活自由。
如果是“分开注册,组合使用”要注意,要么分别标注注册标记,要么都不标注注册标记。因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后,仅使用一个注册标记,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但改变了原注册商标的核定内容,都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关于商标组合使用的规范其实就这么多,其他规范与其他普通商标并无不同,无非就是不能在他人已经注册的情况下使用该商标。
组合商标的使用规范虽然看起来很容易,但很多商家为了省下经费选择组合注册后往往都会后悔,因为在商业活动中,商标每次都要完整使用实在太过于不便。
因此,还是在此提醒,在经济情况充裕的情况下,“分开注册,组合使用”要优先于“组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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