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陪审团重新审理,并最终裁定,三星赔付苹果5.39亿美金,3.99亿是赔付侵犯专利,1.4亿美元赔付在2016年剩余的款项中。
这件专利案最早开始于2011年,苹果公司*三星电子侵犯了三项设计专利和两项实用专利。并要求三星电子赔偿10.5亿美元。其后案子在赔偿部分涉及到了三星支付赔款的数额是基于手机整机还是仅基于侵权部件,三星方面认为应该基于涉嫌侵权的部件,希望把赔偿金额控制在2800万美元以内。
而后苹果的律师比尔李在上诉文件中提到了三星在侵犯苹果专利的手机中销售量达数百万,并为其创造了33亿美元收入和10亿美元利润。这还不包括三星侵犯苹果两项实用专利所获得的利润。在2012年的审判后判决10.5的专利赔付,在经过三星的多次上诉后,在2016年美国最高法院的审理结果是三星赔付3.99亿美元给苹果公司。
在最近的审理中,案件的矛头转向了“工业产品”的定义上来。在计算苹果遭受的损害时,是基于三星侵犯苹果产品创新的价值还是侵犯了苹果的创新技术在手机中产生的总价值产生了疑问。法院方面了解到,三星每天利润3888万美元, 每小时利润160万美元,计算的数额中涉及到所有三星销售的移动设备。最终敲定赔付的价格是3.99亿美元,相当于三星两周的营收。同时这起专利案将会是2018年美国境内第三大赔偿案。
回看整个智能手机市场的发展已经接近停滞,苹果和三星的竞争继续不断,也许未来的行业竞争将会转向自动驾驶汽车,AR眼睛,智能音箱以及AI。同时其他公司的加入也让整个行业的竞争加剧,与此同时专利保护意识也更加至关重要,他们之间的竞争将会怎样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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