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6月1日报道,北京市拟出台的管理规定显示,除了共享单车企业负有管理责任以外,乱停乱放的违规个人也将受到20-50元罚款。
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二审稿进行审议。草案提出,建立健全共享单车押金、预付金管理制度,将押金存放在北京市凯里的资金专用账户,承租人申请退还押金时,应当及时退还。
这项管理条例针对违法停放共享单车的行为,对个人和经营企业都规定了法律责任:个人最高可被处以50元罚款,企业最高可被处以5万罚款。
该条文还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同行和市容环境秩序。禁止在人行道、未明确停车区域和车行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
对于违规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拒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违法行为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公告为发行人为在15日内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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