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6月26日报道,今日,美的因格力在广告中使用了“有凉感无风感”六个字将格力告上法院,并要求格力赔偿490万元,本次庭审也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
美的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诉称:早在三年前,美的公司就斥巨资对“有凉感无风感”技术的系列空调进行了大力宣传,并使“有凉感无风感”成为了美的的广告形式的未注册商标,具有区别于其他不同品牌空调的意义。但格力公司在明知自己旗下产品并不具有“有凉感无风感”技术的前提下,利用了美的公司的享有知名度极高的广告语进行了不切实际的宣传,这样会造成消费者的认知混淆,并且淡化了美的公司通过该广告语所享有的权益,获得了本不应该归属于其的竞争优势。
而另一方,格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格力此案涉及的空调只在线上销售,而京东的购物流程也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此外,他还表示以格力在家电行业的地位、影响力及知名度,不需要借助其他企业的广告来提升自身的商品竞争力。
双方均不同意法庭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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