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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删差评被罚 电子商务法严禁“刷好评”最高罚200万

 2018-09-04 16:28  来源: A5创业网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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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9月4日报道,近日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表决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如今很多电商平台存在“刷好评、删差评”的现象,针对这些情况,为了保护消费者权利,该法规规定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造成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高将被罚200万。

此外,电商平台卖家的行为也被纳入规范管理。电子商务法规定:卖家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刷好评”也被严禁。违反规定者,最高将被罚50万。

除了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等,就连微商和越来越多的“网红”销售也将被纳入电商范畴。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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