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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商业加盟类目管理规范

 2020-10-30 14:24  来源: 行行出状元   我来投稿 撤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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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有部分商家会在淘宝上发布加盟商品,淘宝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规范加盟行业商家的服务行为,将新增《淘宝网商业加盟类目管理规范》。主要新增对商业加盟类目发布商品的卖家准入、清退、再准入要求,商品发布要求,服务要求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0年9月2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9月30日正式生效。

具体规则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一级类目“商业加盟”发布商品的淘宝网卖家。

2、准入及清退:

3、商品发布要求:

为保障消费者体验,在“商业加盟>>特许加盟”类目下的商品发布要求:

(1)不得发布未完成备案的品牌;

(2)不同的品牌须分开发布,不得将多个品牌发布在同一商品链接上;

(3)该类目仅能发布意向金商品,且商品标题须包含“意向金”,商品详情页须包含加盟政策及投资成本、加盟商筛选标准等必要信息。

4、服务要求:

在除二级类目“商业加盟>>商业加盟配套定制”外的类目下发布商品的卖家,须符合以下服务要求:

(1)应当在买家付完款之日(不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买家提供电子版的“意向加盟书”,且在收到买家内容完整的“意向加盟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买家审核结果;

(2)在明确同意买家加盟前,不得向该买家索要核销电子凭证;

(3)应当在核销完电子凭证之日(不含)起1个工作日内,将包含买家填写信息的“意向加盟书”书面文字标注审核结果加盖公章/合同章,以电子文档方式通过阿里旺旺交付给买家;

(4)该服务类目,支持在核销之日起7天内,买家单方面解除合作并向卖家发出退款申请,卖家须无理由同意。

5、违规处理:

(1)卖家未按以上要求发布商品的,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滥发信息“行业特殊要求”第一次下架商品,第二次删除商品扣除A0.2分;

(2)卖家未按以上约定时间履约的,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违背承诺”处理。双方在审核时间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来源:行行出状元(www.hhc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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