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2月22日报道,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披露:韩某某、洪某某在减肥咖啡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并在网上大规模销售,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危害众多消费者身心健康。
据悉,这些网红减肥咖啡产品成本仅为8元,而且鉴定结果显示,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成分。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韩某某、洪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韩某某*十五年,*三年,罚金1000万元;判处洪某某*十二年,*一年,罚金700万元。
大家对待某些网红产品需要提高警惕,否则财产损失事小,身体健康破坏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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