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退还押金 ofo被处以5万元罚款

来源:A5创业网 时间:2021-07-07

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7月7日报道: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的案件公开。

审理经过显示,ofo公司被约谈责令改正后,仍未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经约谈拒不改正,处以5万元罚款。因ofo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ofo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ofo关联公司青岛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注销备案信息,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清算组负责人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公告期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8月16日。

悄悄问一句:你的ofo押金退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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