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5月12日报道:据海南警方通报,5月7日警方接到举报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并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平台上。
吴某在琼海9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到法螺并赠送给该博主,该博主邹某壮于4月27日清蒸了一只其朋友吴某清赠送的法螺。
有网友评论,此大v去年就吃过法螺,因保护动物新名录还未颁布而无法追责。
海南警方表示: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希望各大短视频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底线,切实提高发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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